网吧营销大师用户使用协议

欢迎使用杭州新他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他山网络”)的网吧营销大师系列(软件)产品及相关各项服务(以下或称”软件产品”)。您(以下或称“用户”)在使用网吧营销大师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网吧营销大师用户使用协议》(以下或称“协议”)中的所有内容(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杭州新他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和对用户的权利限制条款。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内容,请不要安装、使用本软件或者相关服务。否则,您一旦同意并安装本软件,或者注册、开始使用及/或继续使用网吧营销大师,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定,本协议即构成您与杭州新他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间就您使用网吧营销大师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本协议内容或类似言辞做任何形式的抗辩。如用户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网吧营销大师软件产品,即视作用户已完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1. 许可权利的授予。

1.1 本《协议》授予您下列权利:“软件产品”的安装、运行。您可在许可生效的时间内将网吧营销大师软件安装在自己使用网吧的联网计算机上,并以客户端软件指定的方式运行本“软件产品”的副本。其他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安装、使用、访问、显示、运行以及转让,都将被视为对本协议的侵犯。

1.2 使用软件产品的“计费接口”端时,软件能够对计费系统数据库进行读取,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帮助网吧做营销活动,涉及读取计费软件中的顾客上网卡号,在线状态,会员充值记录及消费记录等信息。所读取到的数据会同步一份存储到他山网络的服务器,以便您使用软件的数据查询和分析功能,同时也会用于行业的大数据分析。安装“计费接口”端时会再次提醒您确认本条款,继续安装则视为您接受协议并授权他山网络读取网吧计费系统的部分数据。他山网络承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绝不泄漏数据相关信息至第三方。

2. 禁止性的行为或活动。

2.1 禁止用户发生以下侵害“软件产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2.1.1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软件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软件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2.1.2 利用软件产品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各项数据等)。

2.1.3 用户在使用网吧营销大师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网吧营销大师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存储以下信息或指向该等信息的链接及二维码:

(1)含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信息的;

(2)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组织或变相组织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恐怖活动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2)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2 一旦他山网络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您有可能正在从事上述行为,则他山网络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弥补,要求您赔偿因您从事上述行为而给他山网络造成的损失等。

3. 对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ation)、反汇编(Disassembly)的禁止。

您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您亦同意放弃行使适用法律允许上述活动之权利。

4.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网吧营销大师软件产品的运营权归他山网络。他山网络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您应该遵守他山网络制定的上述管理规定。如果您发生违反此类管理规定的行为,他山网络可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您使用“软件产品”的权利。如此类情况发生,您必须立即销毁网吧营销大师的所有副本及其所有组成部分。

5. 用户必须提供的设备和须提供的信息。

他山网络提供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并运用自己的网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5.1 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 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5.2 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5.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用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使用者,还应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5.4 基于他山网络提供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

5.4.1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5.4.2 牢记您填写的注册资料、历史信息。

5.5 他山网络在为您提供相关客户服务的前提是您能表明您是帐号的所有人,这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证件信息、历史密码等),如果用户没有牢记自己填写的注册资料及相关历史信息或未及时更新相关注册资料,您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找回等)将得不到解决,对此他山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他山网络有可能提供用户注册时将账号与网吧营销大师合作的第三方账户进行绑定的服务。除用户自行解除绑定关系外,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用户已绑定的第三方账号也有可能被解除绑定而他山网络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本协议条款

(2)违反其他管理规定而需要解除绑定的情形。

6. 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他山网络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6.1 本协议项下的“软件产品”及他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6.2 本协议项下的“软件产品”及他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6.3 安装、复制、访问网站、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及/或接受他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6.4 通过他山网络网站、网吧营销大师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

7. 免除责任。

7.1 他山网络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技术漏洞(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升级、常见性维护和软件BUG)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等方面。用户明确同意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及/或接受他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及/或接受他山网络提供的相关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他山网络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用户使用网吧营销大师软件产品或通过软件产品所发布的任何内容、传递的任何观点不代表杭州新他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观点或政策,他山网络亦不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

7.3 用户理解并同意自主选择下载和/或使用网吧营销大师软件产品和所有与软件产品一同提供或通过软件产品提供的第三方软件,风险自负,并且对于因下载或使用软件产品和此类第三方软件而对计算机系统及/或任何智能系统造成的损坏或数据的丢失,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

7.4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他山网络不就因用户使用网吧营销大师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他山网络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因操作失误、因人身伤害、因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因过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钱上的损失或其他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任何责任。

8. 除本合同有其他规定外,未经他山网络书面同意,使用者严格禁止有下列行为(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

8.1 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8.2 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8.3 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8.4 对本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8.5 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8.6 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8.7 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一旦用户有实施违反上述内容的行为,本产品的授权协议将立即停止。他山网络有权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向因违反上述条款而对他山网络造成损害的用户追究法律责任。

9. 违约赔偿。

9.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他山网络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他山网络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他山网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9.2 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他山网络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赔偿他山网络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他山网络的所有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在此情况下,该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的部分将被最接近原条款意图的一项有效并可执行的条款所替代,并且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4.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会对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有限制作用,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5. 他山网络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

本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他山网络将通过系统公告、通知或其他的他山网络认为恰当之方式进行提示。用户在使用网吧营销大师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用户如继续网吧营销大师,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网吧营销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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